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新生注冊照片要求
一、基本要求
1.注冊圖像應使用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頭像的電子圖像文件。
2.圖像應真實表達考生本人相貌。禁止對圖像整體或局部進行鏡像、旋轉等變換操作。不得對人像特征(如傷疤、痣、發型等)進行技術處理。
3.圖像應對焦準確、層次清晰、色彩真實、無明顯畸變。
4.除頭像外,不得添加邊框、文字、圖案等其他內容。
二、拍照要求
1.人物姿態與表情:坐姿端正,表情自然,雙眼自然睜開并平視,耳朵對稱,左右肩膀平衡,嘴唇自然閉合。
2.眼鏡:常戴眼鏡者應配戴眼鏡,但不得戴有色(含隱形)眼鏡,鏡框不得遮擋眼睛,眼鏡不能有反光。
3.佩飾及遮擋物:不得使用頭部覆蓋物(宗教、醫療和文化需要時,不得遮擋臉部或造成陰影)。不得佩戴耳環、項鏈等飾品。頭發不得遮擋眉毛、眼睛與耳朵。不宜化妝。
4.衣著:應與背景色區分明顯。避免復雜圖案、條紋。
三、照明光線
1.照明光線均勻,臉部曝光均勻,無明顯可見或不對稱的高光、光斑,無紅眼。
2.建議配置光源兩只(色溫5500K—5600K),擺設高度與被拍攝人肩部同高,角度為左右各45度,朝向對準被拍攝人頭部,距離被拍攝人1.5米—2米。
四、電子圖像文件
1.電子圖像文件規格為寬480像素*高640像素,分辨率不低于300dpi,24位真彩色。應符合JPEG標準,壓縮品質系數不低于60,壓縮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。文件擴展名應為JPG。
2.人像在圖像矩陣框內水平居中,左右對稱。頭頂發際距上邊沿50像素至110像素;眼睛所在位置距上邊沿200像素至300像素;臉部寬度(兩臉頰之間)180像素至300像素。
